医保“节用”是要更好惠民
时间:2020-08-06 01:13:1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国家医保局日前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等药品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不得纳入药品目录。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该《暂行办法》“节用”力度之大,超出很多人的预期。近年来,医保药品在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等方面,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许多价格昂贵的药品经大幅度降价后,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包括多种进口抗癌药,让部分重症患者不再“望药兴叹”。提升患者福利的“大方”和严控开支的“小气”,形成鲜明对照。
其实,节省开支和提高福利并不冲突。有退出才会有进入,且药品目录清退的力度越大、准入的门槛越高,保障升级的空间也就越大。把滋补类药品、保健药品、辅助药品等非必需药品调出或排斥在外,方能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腾出更多空间,更好地保障治病所需。
还要看到,“节用”的目的是精准保障。比如,此次将预防性疫苗排除在药品目录之外,但预防性疫苗中的第一类疫苗为国家计划免疫范围内的免费疫苗,第二类疫苗才是自费疫苗。即使是第二类疫苗,也可通过临时性举措加以保障,比如北京等地为60岁以上人群和在校中小学生免费注射流感疫苗,就是临时性保障举措的典型案例。
医疗保障既包括基本医保,也包括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性保障等,过于依赖一种保障方式既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还可能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保障。多种保障方式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方能将医疗保障网织得更加密实。
可以预见,将来会有更多临床必需的好药、新药被列入药品目录,医保惠民生的力度会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医保节省开支的系列举措也将继续得到强化,除了明确药品目录的禁入名单外,打击套保、加强医保基金审核等“节用”举措,也将发挥更大作用。“节用”和惠民两手抓,医疗保障水平和民众的医疗福祉才能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