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大虚构国家重点工程诈骗案宣判五人获刑
时间:2020-01-13 19:58: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新网二连浩特1月13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公安局13日对外消息指,以虚构国家重大秘密工程,承揽“民生二六一工程”(即国家石油储备管廊施工项目)为名实施诈骗一案,经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五人获刑。
该案判决臧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决邓某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决刘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决冀某某、刘某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8年5月初,二连浩特市经侦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短信和微信群大肆宣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民生二六一”将在二连浩特成立指挥部,现对外招揽承包公司签订土石方工程合同的信息。据传已有多家工程公司准备投资此项目。
获此线索后,该市公安局经一个多月缜密侦查,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邓某等人冒充“中铁一局”工作人员,虚构国家重点工程以承揽“民生二六一工程”(即国家石油储备管廊施工项目)为名,伪造虚假的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联合下达开工许可证”,出具加盖“中铁一局”印章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函”以及“施工线路图”,骗取各地工程公司信任后,与全国61家工程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骗取上网费、入围费、关系费等600余万元人民币。
2018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冀某某、刘某强在二连浩特市某酒店计划举行“国家石油储备管廊施工项目二连段指挥部”揭牌仪式,并与各工程公司签订正式施工合同进一步诈骗时,被该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
2018年6月11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在锡林浩特市落网。随后主犯臧某某落网; 2018年11月15日,该案依法移送至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1月13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民生二六一”合同诈骗案开庭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