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笑》逻辑发展顺畅,,主角宋妧沈席玉性格讨喜。精彩节选:当年沈席玉时时刻刻跟在我身边,我一句不喜,他便替我挡下王都世家公子抛来的绣球花。我任性娇纵,犯了错,爹爹第一个打的便是他。因此沈席玉不光不受我爹待见,更不受整个王都世族的待见。...
沈席玉原本就是个一穷二白的破落户,逃荒路上差点饿死。
老燕王收留他,给了口饭吃,并招他入赘。
没几年,沈席玉斩了人家,坐上藩王之位,摇身一变成了矜冷清贵的新任燕王。
要多讲理有多讲理,说是书香世家出来的贵公子也有人信。
只有王都的大官知道,沈席玉送来谈判的人,要多蛮横有多蛮横。
是个披着华丽皮囊的强盗。
盛夏时节,炙热的暑气驱不散我心底的寒。
一刻钟前,父亲下朝回来,端着茶坐了半日光景,一句话不说,气叹个不停。
我母亲差点哭断气,
「我的妧妧身娇体弱,吹个风都要生病,怎么能送去王都之外,给他当妾!」
我爹云缭雾绕,愁容满面,「夫人,燕王没说让妧妧做妾……」
「呸!你当我不知道他家中早有妻室?」母亲扯着嗓子,大有不想活命的架势,「燕王燕王!说得好听,他就是咱家出去的马夫?要不是你当初心狠,那样对他,他能恨上咱们?」
我家当年,对待沈席玉,的确算不上好。
叫人家当牛做马,受尽折辱。
沈席玉还做过人凳,下雨天跪在地上,被我沾满泥泞的绣鞋踏着上车。
如今他富贵发达了,我吓得小脸煞白,哆哆嗦嗦一句话说不出来。
我爹胡子一吹,两眼一瞪,「他不惦记妧妧我能打他!」
是,他也惦记过我……
我拒绝了……
罪加一等。
「我不管!妧妧不嫁!」母亲嘶吼道。
我爹两袖一摆,气呼呼冷笑,「行,不嫁!燕王打进来,咱们一起死!」
从谈判到现在,半个月,沈席玉已经辞了八次王都送去的婚贴。
不是嫌李家小姐娇气,就是嫌王家小姐病痨。
皇帝灵机一动,连夜修书送往沈席玉军营,「宋家小姐可否?」
宋妧,也就是我。
比李家小姐更娇气,比王家小姐更病痨。
沈席玉二话没说,派使臣回了句:「可。」
这是寻仇来了。
眼看他们越吵越烈,我忍着眼泪从椅子上站起来,「爹娘,别吵了……我嫁。」
早晚都是死。
我走在爹娘前面,也算尽孝。
出嫁那天,我娘哭得肝肠寸断,我也哭成了泪人。
家里没有陪嫁丫鬟,因为沈席玉说,他什么都不缺,只要人。
天朗气清,王都万人空巷,百姓都来为我送行。
我穿着流光溢彩的喜服,浑身挂满昂贵珠宝。
若不是怕折断我纤细脆弱的脖颈,皇帝还想把一串沉甸甸的东珠挂上。
他眼含热切,说,我是王都的恩人,要走得体面。
十里路,走了一天。
我便足足哭了一天。
既害怕又无助。
等到天色完全看不见了,远处依稀闪出橘色的光晕。
星星点点,幽夜将至。
人死到临头,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
沈席玉一句话,斩了江陵太守三十八房姨娘的头,悬在城门示众,至今还没取下。
这种说一不二的狠毒性子,我一个花瓶斗不赢的。
明日,我的头,便会送回王都去。
我听着轿外传来马蹄声,泪痕干涸,面露麻木。
少顷,外面有个男人骑着马来,冷冰冰质问:「怎么这么慢?」
「大人饶命!」
熟悉的音色从不远处传来,听得我头皮发麻。
多年过去,即便站在漆黑的荒野,我一眼就认出了沈席玉的身影。
并不单薄,也不厚重,是恰到好处的身量,个头高挑。
说话的时候尾调会隐隐上扬,听来像阴恻恻的调侃。
当年他用肩膀,扛着我越过墙头,摘刚熟的春桃。
肩膀染满泥泞,眼中盛满柔光。
如今却早已物是人非。
沈席玉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惊觉方才的乌龙可能会叫我丢命,于是提着累赘的嫁衣,叮叮当当追进军帐。
「夫君,我错了。」
白烛跳动摇曳,屋中朴素,唯一的红便是我身上的嫁衣。
沈席玉丝毫没有娶我的意思。
果然,我是做妾来的。
我战战兢兢地跪在床下,大气不敢喘。
「抬起头来。」
沈席玉的声线如珠落玉盘,周身围着一层浑然天成的贵气。
只是语气不大好。
我怯生生地抬头。
入眼先是他华贵无痕的天青色衣袍。
往上,是束缚窄腰的玉带和环佩,青玉色的穗子垂在柔软的被褥间。
最后,是他的脸。
棱角分明的轮廓,剥削紧抿的唇,锐利深邃的眸,长开了一些,比之当年,更加俊美。
传言不虚,如今较王都的贵公子,一般无二了。
他忽略我湿润的眼角,稳坐高榻,薄唇勾起一抹冰冷的微笑,
「本王当年怎么伺候小姐的,小姐可还记得?
我惶惶抬眼,对上他沉静如水的眼眸,心头一惊。
当年沈席玉时时刻刻跟在我身边,我一句不喜,他便替我挡下王都世家公子抛来的绣球花。
我任性娇纵,犯了错,爹爹第一个打的便是他。
因此沈席玉不光不受我爹待见,更不受整个王都世族的待见。
他因为我吃了许多苦。
可当沈席玉站在青涩的雨里,双眸黑沉坚定,「小姐,我心悦你。」
我搅弄着帕子,后退一步,「你我……身份有别,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算了。」
轻飘飘一句话,把我和他的情意,一笔勾销。
沈席玉眼底的明光一寸寸消失,隔天就被家丁打出了府。
这是我对他说过最后的话。
如今他要我伺候他。
要命。
万一毛手毛脚把沈席玉惹毛了,死得更快。
「怎么?不会?」沈席玉反手一提,将我拽进去,翻身扣住我纤细的脖颈,笑得温吞渗人,「刚才对别人投怀送抱的时候,倒是轻车熟路,到我这儿,便不行了?」
我脸一白,「认……认错了……」
「才分开几年,小姐就不认识我了?当初朝夕相对,是喂狗了?」
沈席玉显然已经恨上了始乱终弃的我,冷笑一声,玉指一挑,卸了我身上的珠宝。
「当年用哪只脚踩了本王的背?」
我快被沈席玉的气势吓死了,视死如归道:「两只脚。」
「哦……」沈席玉不紧不慢替我把鞋子脱了,把在手里细盘,「柔若无骨的,你说,捏碎了如何?」
「我错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饶了你?」他顺着脚踝往上,在我的小腿处打转,起一抹不带温度的笑,「小姐始乱终弃的时候,可曾想过今天?」
我双足保养得极好,沈席玉爱不释手地把玩着,偶尔用大了力气,我脚背便会留下一处红痕。
救命啊……
我硬着头皮,打算主动一点,少受点罪。
来的路上,喜婆教得匆忙,我学得也匆忙,因此忙活一通后,我卡壳了。
白烛燃过大半,光线昏沉。
面对沈席玉暗沉沉的注视,我越慌越错,手一软扑通跌坐怀中,触到某些不可名状的物什。
沈席玉闷哼一声,咬牙道:「你们王君好算计,还想让本王断子绝孙不成?」
此刻,半面烛光染上了沈席玉的侧脸,他衣衫半解,露出半片颈子,惫懒地瞧着我。
从他的耳后发间,到胸前,有道深深的疤。
以前,我偷偷看过沈席玉洗澡。
那时候他,好看得紧,身体紧实有力,肌肤光洁如玉,远没有今夜的斑驳骇人。
我涨红了脸,轻轻拂过沈席玉肩颈的疤,「你怎么弄的?」
他勾起唇角,「拜小姐所赐,如今瞧着,倒知道心疼我了?」
原来我爹当年下了狠手。
「疼不疼啊……」我泫然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