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嫁将军沈怀妆傅景明》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沈怀妆傅景明,讲述了我以为,既然撕破了脸,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没想到,硬是拖到了开春,他始终不肯点头。 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她刚从沈府回来,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 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我以为,既然撕破了脸,元毅辰很快就会同意和离,没想到,硬是拖到了开春,他始终不肯点头。
妙樱陪着我唉声叹气,她刚从沈府回来,说我老爹听了我的遭遇,难过得少吃了半碗饭。
我正感叹我们父女情深,没想到元毅辰居然来了,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我连敷衍都懒得敷衍,直接问:「你来作甚?」
他脸上有隐藏不住的喜气,将休书扔在我脸上,一扫往日的阴霾,「你已不是元家妇,趁早搬离元府。」
我愣了愣,这算是喜从天降?
还是妙樱提醒我看看休书,我这才反应过来,仔细看了一遍。
不得不说,元毅辰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
休妻的理由,居然是无所出!
我为什么无所出,自己心里没数吗?非要头顶草原才会高兴?
罢了罢了,只要能离开,无所出就无所出吧。
我一刻也不愿多等,迅速开始打包行李,好在家中宅子多,元府附近就有一座。
妙樱出门喊了几十个沈家人,将我的嫁妆搬到沈家宅子里。
我出嫁时的嫁妆有九十九抬,搬完后,库房变得空空落落。
至于其他我置办的东西,自然是要全部带走的。
床单,被褥,衣裳,家具,锅碗瓢盆,样样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拿去当铺里换成银子也是好的。
元毅辰院子里的东西也不能落下,我亲自指挥人搬,目光仔细搜寻,生怕漏了什么。
正在喝粥的谢柔顾不得面子,挺着大肚子上前质问:「你在做什么?夫君已经把你休了,你凭什么动元家的东西?」
我笑了,怪不得她总是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我,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原来是觉得我的荣华富贵都是元家给的,所以迫不及待想取而代之。
「你刚来京城,不知道我的身份也情有可原。那我现在告诉你,我乃大祈第一富商沈在先的独女,你所睡得床铺、桌椅、器具,甚至你身上的布料,皆是我花钱买的。」
考虑到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我十分大度得把她的东西都留了下来。
在日落之前,我施施然走出元府。身后,随从扛着已经长出新芽的梧桐树,大口地喘着粗气。
至于元府的老夫人看着空空荡荡的家和院子里的几个大坑,被气昏了过去,那肯定与我无关。
我只知道,在我踏出元家门槛的那一刻,是我这两年中最轻松快乐的。
至于沦为笑柄和谈资,我毫不在意,毕竟我依旧可以穿最好的衣裳,戴贵的首饰,赚最多的银子。
我没有回沈家,家中兄长已经娶妻,虽然并不介意我回去,可我毕竟是被休,说出去不好听。
我与妙樱寻了处别致的宅子,活得自由自在,大摇大摆地花钱,不用再担心,我的行为会给府上抹黑。
西郊的酒楼也初见规模,单看雏形,已经可以将京城最好的酒楼比下去。等到建成,不知又是何等壮观。
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我趁着时间充裕,将产业仔细巡察一遍,金算盘上下拨动,最后得出一个惊人的数字。
我感叹一句:「这么多钱,岂止是八辈子花不完,八百辈子也花不完啊!」
妙樱投来一个幽怨的眼神,而后撺掇我带她下馆子。
「走,小姐带你花钱去!」我揣上一沓银票,笑得人比花娇。
妙樱翻了个白眼:「整个酒楼都是你的,花什么钱?」
我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若是问哪里的小道消息最多,那除了青楼,就是酒楼。
大厅最为热闹,我与妙樱坐在角落里,邻桌是两位身着华服的公子,而他们谈论的,正是我的前任夫婿。
「也不知道景昭长公主看上他什么了,论身份,论才学,论相貌,他有哪一点出众?」
「就是,听说为了尚公主,连糟糠之妻都休了,此等德行,当真令人不齿。」
妙樱憋笑,我默默道:「我才不是糟糠。」
不过总算明白,元毅辰为何突然同意放我走,原来是找好了下家。
我虽家财万贯,但论地位,和长公主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傻子也知道选公主。
那两位公子鄙视一番元毅辰,又将话题转到长公主的哥哥——明王身上。
「听说明王打算娶亲,你家妹妹终于有机会了。」
另一位公子笑骂:「我家可不敢高攀,不知道哪天连祖宅都亏进去了。」
我若有所思地嗑瓜子,妙樱听着他们的话,时不时捂嘴偷笑。
我摇摇头,不由得感叹,明王也是活该被嘲笑。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