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褚晔明昭玥赵洵的书名叫《错付终无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御园中的花自是盛开的十分美艳,可我并无半分赏看的心情,因为赵洵回来了。那个蛰伏在陈州多年,伺机而动的恶狼回来了。当年赵洵来明府时不过十岁。我曾亲眼见他为一只受了伤的兔子包扎伤口,纵然那兔子挣扎时咬伤了他,他都没有半句怨言,府里众人都说他是个性子和善的好孩子。...
太后见赵洵,眼中尽是慈爱之色。
我心中暗惊,别人都说先前众皇子叛乱唯独远在陈州的赵洵独善其身,我本也未曾多想。
如今此情此景,料想赵洵当年所为……
太后并非皇上生母,此事众人皆知。
若是赵洵当年在离京前便与太后有所合谋,再看今朝众皇子叛乱,独赵洵一人将其中干系撇的干干净净。
可他偏偏在众人面前,便是这般温和无害的样子,容不得别人有半分怀疑。
我心中慌乱,匆忙起身道:「太后娘娘,御园中百花争艳,美不胜收,小女实在喜欢,恳请娘娘容小女去赏看一二。」
太后含笑点头:「是了,今日哀家举办的便是赏花宴,这闲话也聊了,都赏花去吧。」
御园中的花自是盛开的十分美艳,可我并无半分赏看的心情,因为赵洵回来了。
那个蛰伏在陈州多年,伺机而动的恶狼回来了。
当年赵洵来明府时不过十岁。
我曾亲眼见他为一只受了伤的兔子包扎伤口,纵然那兔子挣扎时咬伤了他,他都没有半句怨言,府里众人都说他是个性子和善的好孩子。
说起来,我与他同岁,家中来了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我也爱去找他玩。
可那日我却偶然发现,那个曾被他救治却反咬了他一口的兔子,被他残忍地剥了皮。
被剥了皮的兔子,是个血淋淋的血团子,我甚至还瞧见那个血团子的身体有着轻微的起伏,并未死全。
我出神时,一只布满了厚茧的大手从我身后袭来,随后狠狠地捂住了我的嘴巴,将我拖至了无人之地。
他冰冷的双唇紧贴在我的耳边,连吐气的气息如蛇信般布满了森然的寒意。
「三姐姐,多年来你可叫我挂念的紧呀!」
霎时,我身子僵硬,彻骨的凉气从脚板底窜起,而后遍布全身。
「太子殿下,臣女担不起这声姐姐。」
赵洵的唇角边却挂着阴翳的笑:「可孤明明记得,就因孤比你小了三日,当年你非缠着孤,让孤喊你姐姐的不是吗?」
我颤着声道:「那也是臣女当年年少无知,还望殿下不要怪罪。」
当年我看见他将那只兔子剥了皮后,便生了一场大病,高热了好几日都不曾退下。
后来我烧的迷糊时,赵洵来到了我的床边,明明那么好看的一个人,说出来的话,却那样的令人惊惧。
他明明眼睛里含着笑,嗓音却不急不缓道:「你若再不好起来,就和我院里的兔子一个下场。」
被他一吓,我的病奇迹般的好了。
等我醒来时,他已经进了宫,成了宁王,不久后又去了封地陈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