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简笙胡式微免费阅读》,是简笙所写,书中主人公简笙胡式微精彩故事: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半晌,他才缓缓转头问我:「是姐姐的男朋友吗?」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不是。」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
手心里,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
仰头看向简笙,「我跟你说过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显然不信,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式微,别闹了。」
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式微别闹了,式微听话,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我、不、喜、欢、你、了。」
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
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
半晌,他才缓缓转头问我:「是姐姐的男朋友吗?」
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
「不是。」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
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说实话,挺丢人的。
当晚,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
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更是破口大骂。
「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
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还有,当归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家人!」
在老胡的叫骂声中,我挂断了电话。
我妈死后的第二年,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我嫌看着膈应,索性直接搬了出去。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
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多傻啊。
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
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俊俏的小脸板着,严肃道:「姐姐长得太漂亮了,会被别人惦记的。」
这彩虹屁吹的,真是……让我芳心大悦。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