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车上多坐了一个小孩也是超员!
时间:2019-11-19 21:57:5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机动车载人不可以超过其核载人数
这是每个人都应了解的常识
但是总有那么一部分驾驶人违法载客
一说起“超员”
多数人总会联想到客运大巴车
却对私家车超员违法知之甚少
许多人对车辆超员理解存在误区
认为多一个小孩子不算超员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答案是:错!
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安全第一
Q:
私家车多坐一个小孩算超员吗?如果大人抱着小孩是不是“不算数”?
A: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
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所以,普通5座小型汽车承载核定人数为5人(含驾驶人)就只能乘坐5人,超出1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同样的,驾驶货车也是一样的道理,驾驶室如果核载3人,那么就只能坐3人,包括婴儿、儿童。
查处案例 警示曝光
①王某某(身份证号:3213241984******16)驾驶苏NV***6小型面包车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②韩某(身份证号:3208301975******39)驾驶苏AA***8小型普通客车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③王某某(身份证号:3208301990******19)驾驶苏NX***6小型轿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④陈某(身份证号:3213231993******17)驾驶苏NH***Z小型面包车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⑤相某某(身份证号:3208271980******48)驾驶苏NM***1小型轿车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Q:
车辆超员会怎么处罚呢?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1、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给予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对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包括20%)的,给予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3、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 危害:超员超载大大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
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客车超员时,后部重量变大导致重心后移,当达到一定车速时,便会急剧横摆、激转,非常容易侧滑或翻车。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
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若车辆长期处于超员状态,传动轴、车桥、车轮辐板、驱动车轮的半轴等部件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发生突然断裂、抛出等状况。
驾驶机动车,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员超载。乘客也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平安出行牢记于心。
为了您和他人的行车安全,驾驶或乘坐车辆,请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果携带儿童,请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来源|泗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