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服刑期间仍领养老金?公务员和普通人最好区分对待
时间:2019-11-15 16:14: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文 | 于平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份至今,浙江松阳查出17人服刑期间照领养老金。松阳县检察院透露,“共收缴违规所得7万多元,这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数目,但服刑期间违规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在全国都存在,加在一起会是不小的数目。”
服刑期间领养老金被查,类似新闻确实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为此不断有人建议,应尽快在全国范围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封堵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显然,对于服刑犯在监狱中享受养老待遇,不少人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认为这是在挑战司法权威,伤害社会公平。
对此,相关政策也明确“说不”——早在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就表示: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照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不过,从政策的制定到执行,类似案件的处理将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同等对待,这么做恐怕值得商榷。
公职人员服刑期间禁领养老金,于情于法都能说得通。毕竟,之前很长时间内,公职人员都不用自己掏钱缴纳社保,简而言之,就是由国家负责养老。虽然后来进行了改革,公职人员也要自己掏钱交社保了,但是为了确保公职人员交社保同时收入不下降,单位基本上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了补偿,换而言之,公职人员由国家养老的实质,并没有改变。
因而,公职人员如果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养老金,实在有些名不正、言不顺。更不用说,公职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远远高于企业,如果服刑公职人员依然拿着远比普通人还高的工资,这让公众情何以堪。对此,不仅我们国家不允许,许多国家也同样如此,公职人员如果违法犯规犯罪,其丰厚的养老金待遇往往都会取消。
但普通民众和公职人员则不同,普通民众的养老金,本质上是自己一部分工薪收入的延迟发放。也就是说,普通平民拿的养老金,都来源于自己之前的社保缴费,是典型的个人养老,而非国家养老。执法机关将普通人的养老钱,定义为“国有资产”,显然难以自圆其说,因为普通人服刑就停养老金,这也不是保护什么“国有资产”,相反,这涉嫌强制剥夺个人私产。
服刑犯都曾有过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得惩罚。但是不能忘了,法治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一事不得二罚”。违法犯罪,服刑坐监,已经罚当其罪了,有必要在法定刑罚之外再行加码吗?服刑犯的违法犯罪不能宽纵,但其基本权利也要保障,二者并不冲突。服刑犯领养老金,领的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钱,而不像公职人员领的很多是国家的钱,因此既不损害司法权威,也无关社会公平。
事实上,普通人服刑后即便养老金照发,自己往往也花不到,多花在其子女家属上,这也有利于帮助这些特殊家庭维持生计,摆脱困境,是社会人道的体现。
此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之所以下发文件,叫停服刑期间领养老金,其实有着特殊的背景——2001年那个时候,社保普及率较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大多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主。但现在已完全不同,普通人参保率越来越高,普通工薪阶层的缴费,成为社保资金的最大来源。面对这样的变化,相关政策已经不能再一刀切,而需要与时俱进。总之一句话:服刑期间禁领养老金,公职人员可以,至于普通人,最好还是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