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4名中管干部被查处“断崖式降级”成常态

时间:2019-11-11 09:41:3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今年10月份4名中管干部被查处 “断崖式降级”成常态

退休不是“安全岛” 多地整治“告黑状”

本报记者刘荒、黄海波、刘婧宇

据统计,今年10月,有4名中管干部被查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彭宇行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庆奎等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干部中,有4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记者梳理统计,10月份前述两类被查处干部13人,月度查处案件数量,高居今年前10个月之首。

此外,10月份还查处了近80名省管干部。

反腐不放长假,肃贪不挑时节。沉浸在国庆盛典喜悦之中的干部群众,深切感受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步伐没变,力度不减。

“断崖式降级”成常态

10月4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

6天后,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彭宇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10月22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庆奎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部门副职确定其退休待遇。

刘士余从正部级降为一级调研员,彭宇行从副部级降为四级调研员,等于行政级别连降四五级。从央企一把手岗位退下来的李庆奎,退休待遇降至总部部门副职,同样属于“断崖式降级”。

前述3名官员处分决定中,都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内容。当初怎么“吃进去”的,现在怎么“吐出来”。

李庆奎被“断崖式降级”两天后,曾与他一起在华电集团工作且已退休6年的“老搭档”云公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虽然外界多有猜测,但目前并无两案关联的确切消息,电力系统反腐任重道远却是不争的事实。

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断崖式降级”并不鲜见。每添新案,都会引起舆论热议,足以说明公众对这种治吏方式的关注程度。

民间所谓的“断崖式降级”,即“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属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三种。

当然,“断崖式降级”也有适用范围,即针对被审查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依纪依规给予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例如对刘士余的处分决定如此表述:“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

对李庆奎、彭宇行的处分决定中,还有如实交代“组织之前不掌握的问题”、积极主动“上交违法违纪所得”的内容。

退休不是“安全岛”

除了李庆奎、云公民等人均属退休后落马外,10月还有多位涉案人员,属于“退休后被查处”。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霍建设,退休6年后被查;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李泽华,退休2年后被查;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退休1年后被查……

退休前忙着公权变现,曾经是这些“落马者”的真实心态。

“等我退休,你再来报答我!”湖南省郴州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白广华,既想贪,又想躲,在任时就打起“放长线钓大鱼”的“小算盘”。

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一分钱不收,却放话要对方在其退休后来“感谢”。

结果,机关算尽太聪明,终没躲过高悬的反腐利剑。

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退休15年后主动投案,彻底“给了自己一个交代”。

原来,陈建设感觉自己贪腐问题已暴露,“当时想了两条路,第一是逃往国外,但媒体报道很多‘百名红通’人员都被追回,说明这条路已走不通;第二是主动投案,与其组织找上门,不如主动向组织交代,争取从轻处理”。

反腐没有“休止符”,离职退休更不是“避风港”。退休官员被查案件增多,不仅释放出监督执纪问责无死角的信号,也向退休就等于“平安落地”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亮红灯。

“雅贿”都有“遮羞布”

10月28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引发人们对艺术领域腐败的热议。

书法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却也成为某些人沽名钓誉的工具。一些被查处的“官员书法家”,都拥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之类的头衔,人一落马,作品也跟着“掉价”,从炙手可热变为无人问津。

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收藏名家字画、珍奇古玩,成为贿赂方式的新变种。这种不断膨胀的“雅贿”需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甚至成为部分官员贪敛钱财的新手段。

贪腐不仅披着“艺术”的外衣,还会穿上“特产”的马甲,成为行贿受贿的“遮羞布”。

10月19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刀勇被“双开”。他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力,“以茶谋私,为亲属谋利”,介绍、安排多名私企老板,向其亲属购买总计800余万元人民币的普洱茶,使其亲属从中获利共计200余万。

显然,“普洱茶”并非唯一的敛财工具。那些动辄几万、几十万一斤的“极品茶”,除了少数私营企业大老板外,又有谁能喝得起?

追逃最短两个月

10月24日,外逃仅两个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安徽省蚌埠市民政局原局长凌建东,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

这次,追逃工作打了一个漂亮的“短平快”。向外界释放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外逃没有出路,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10月10日,在逃17年之久的上海追逃对象王文会主动投案;8天之后,潜逃20年且涉案金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吴新平,在广西北海市被抓获。逃犯落网归案,再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主动投案值得肯定,但并不意味着“一投了之”,就可以逃脱制裁。

“100万元我已经退回了,问题也说清楚了,我可以走了吗?”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前来投案的金阳县教体科局原局长阿约吕布以为,将贿款退还之后,还能回去继续当局长。

面对“天真”的阿约吕布,调查人员果断采取留置措施,因为其交代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值得一提的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在成为追逃追赃工作的鲜明特色。不久前,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明确办理追逃追赃案件中涉外工作的原则、途径、方法和程序,为纪检监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供销社成“重灾区”

供销合作社,这个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机构,近期被反腐刷新了“存在感”。

除了前述被查处的刘士余,近日,安徽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钱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徽省供销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唐庆明、崔继华,也在钱斌案发后相继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难脱“窝案”之嫌。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行程万里,将涉嫌职务犯罪人、内蒙古供销社系统干部王康玲抓获归案。

王康玲的丈夫刘金水,即内蒙古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原主任,此前已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与其同时落马的,还有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唐利民。

无论是供销社还是村委会,主业在农,服务在民,是推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更要管好扶贫涉农这本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揪住“老问题”,深挖“新动向”,开展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湖北省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诸如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低保、买商品房享受“危房改造”补助、人员已死亡护理补贴仍在发放……

10月24日,民政部发布消息称,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

数据资料弄虚作假,既是责任缺失,也是利益作祟。

针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扭曲政绩观,国家统计局于近日就统计法(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等内容。

2018年初,曾号称进入“万亿俱乐部”的天津滨海新区,公开统计数据失真问题,年度GDP“注水量”曾高达数千亿元。

10月28日,天津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武军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这位从事统计工作30年的官员被查,是否与“挤水分”有关?

“深挖根治”力度大

除了前述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刀勇外,10月还有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欧阳旭被立案审查调查,被指“在担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为他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0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因“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沆瀣一气,为其打听案情、通风报信,甘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政务开除。

一边是多位政法委书记被查处,一边是多位公检法官员落马。

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被开除党籍。他曾参与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等数起大案要案侦破,从刑侦专家到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闫子忠的落马让人唏嘘不已。

10月上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朱伟静和江苏省沛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曹为民等政法干部,均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

此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上海杨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作范,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伟东,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等人,接受审查调查。

据统计,10月份江西、黑龙江两省纪委监委的案件中,政法系统分别占到36%和47%。安徽省查处的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政法系统占到46%。

有专家分析,政法干部频繁落马,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深挖根治”关键阶段有关。

多地整治“告黑状”

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被指“政治品行恶劣,诬告陷害他人,污染政治生态”。

打匿名电话“告黑状”,干部任用程序就可能暂停;捏造虚假信息发布上网,就可能谣言满天飞……为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多地纪委监委出台办法,打击不良政治风气,为主动担当敢作敢为的干部澄清正名。

广西日前印发诬告陷害处理规定,对“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诬告陷害、重复多头检举控告、严重扰乱他人工作生活”等九种情形,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山东省青岛市也通报澄清了6起不实举报问题。今年5月,有群众反映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锋,接受公款宴请、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查,王锋参加的商务餐叙洽谈符合有关规定,也未发现“小金库”问题。

“我们不能让积极肯干、主动作为的干部流汗又流泪。要及时公开澄清,为他们撑腰鼓劲。”湖北建始县一位纪委监委干部,在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澄清正名之后,说出了这么一段真心话。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林业局干部史宝林,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捏造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贪污1000亩补植补造款的虚假事实,同时诬陷呼中区纪委监委有案不查,袒护森林调查设计队队长,并指使他人恶意举报,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日前,呼中区纪委对史宝林恶意举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史宝林党内警告处分。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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