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规定,强化惩罚
时间:2019-11-12 16:07:2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现场
央视网消息:11月12日下午3点,国务院举行了例行政策吹风会,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梅君介绍,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比如,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规定等等,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 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等,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等,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制度重在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加快配套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严格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央视记者 杨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