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如何履行最高法发文

时间:2019-11-14 19:25: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对赌协议”如何履行 最高法发文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最高法正式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涵盖了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纪要》共计12部分130个问题,内容涉及公司、合同、担保、金融、破产等民商事审判的绝大部分领域。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从订立“对赌协议”的主体来看,有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目标公司“对赌”等形式。

纪要规定,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对赌协议”在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仅以协议存在股权回购或者金钱补偿约定为由,主张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主张实际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股份回购的强制性规定,判决是否支持其请求。

关于《纪要》的适用,民二庭负责人强调,《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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