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每课时不得超过5元

时间:2019-11-02 15:44: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株洲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每课时不得超过5元

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1月2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陈章蓉)株洲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了标准。11月1日,从株洲市校内课后服务现场会传来消息,《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明确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通知》指出,课后服务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服务内容包括,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其他特色活动。

在关注度较高的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方面,《通知》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非营利原则,各县市区财政应加大投入,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株洲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试行标准最高不超过5元/课时,每天不超过10元。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各学校要根据收入水平合理制定支出方案,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通知》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凡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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