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摔死,原因竟然是警车车门自动打开!仨民警被判玩忽职守
时间:2019-11-04 13:23:3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作者隐去了真实案发地点
1月28日晚上8点,县公安局张王镇派出所警务二中队接到线人举报,说在县城北大街51号药店的隔壁巷子里有吸毒人员,派出所警务中队长李某某马上带领呼某等人出警。
王某某被迅速抓获,并带到了张王镇派出所的办案区。
经过检测和询问,确定了王某某是吸毒人员。中队长李某某电话请示派出所长扶某某,扶某某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送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行政处罚。
中队长李某某就安排呼某去办理拘留手续,王某和贺某某负责体检。之后,李某某离开了派出所。
等到体检结束以后,由司机贺某某负责驾驶K***2警车,吸毒人员王某某在后排座位乘坐。而呼某因为家里有事,乘坐这辆警车行驶到统方路德街巷口,中途下了车,回自己家没有参与送押。
因此,这辆车上除了司机贺某某开车,就只有王某一人参与送押。
到达戒毒所以后,因为拘留手续缺少一份《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人家戒毒所值班民警严格按程序来,就是不收押王某某。
程序就是这么规定的,送押人员只好两次到这个县的新庄派出所去补办文书,但都没能补办成功。
没办法,民警王某和贺某某只好将王某某再次带回了张王镇派出所,从办案系统补办出了文书,又再次乘K***2警车前往戒毒所。
警车仍然由贺某某驾驶,民警王某在第二排座椅左侧乘坐,吸毒人员王某某坐在第二排座椅的右侧,当这辆警车行驶到河结巷对面的时候,警车右侧的车门突然自动打开,坐在右侧位置的王某某倒地死亡。
真是惊了!车门自己自动打开!这辆车不会仅仅只是因为歧视王某某的吸毒人员身份而自动开门致使他倒地死亡的吧?可除了这个解释还能有啥?责任在汽车生产商?说好的确实充分证据呢?
试想,换了普通用户坐上这辆车,遇到运气不佳的情况,车门突然自动打开,导致车上的人掉下去死了,汽车生产销售商能被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么?还有附带的民事赔偿。
难!
再看看这个案子。王某某掉下去倒地死了以后,民警李某某、王某、呼某接到了监委侦查人员的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了调查。
案发后,死者王某某的家属得到了80万元的经济赔偿。据了解,这80万不是汽车生产商给的。
监委侦查人员把活干完之后,就把涉嫌玩忽职守罪的李某某、王某、呼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法院说,李某某、王某、呼某身为警察,在办理王某某吸毒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保障被押送人员的人身安全,导致了被送押人员王某某在送押途中倒地死亡的结果,都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嗯……法官低头想了想,又说,毕竟是送押车自动打开车门导致王某某倒地死亡的,李某某、王某、呼某犯玩忽职守罪的情节轻微,这个案子民事部分已妥善处理,三人也都有自首情节,所以,判决李某某、王某、呼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派出所长扶某某被另案处理。